妊娠3個月以后到6個月以前,以人工方法來中止妊娠稱為中期引產(chǎn)。一般在妊娠10周以內(nèi),人工流產(chǎn)使用電動吸引法;11~12局胎兒較大,多用卵圓鉗挾取出胎兒、胎盤,結合電動吸引。妊娠3個月后,胎兒長大,骨骼形成,胎頭較硬,宮頸需要充分擴張才能娩出胎兒,而單用宮頸擴張器很難擴開;此時,胎盤也暑孥形成,與子宮蛻膜結合牢固,而子宮增大,宮壁充血柔軟,容易損傷出血,所以,不宜采用陰道刮宮的方法,而應采取與足月分娩近似的方法,即先引起宮縮,使宮頸逐漸擴張再排出胎兒和胎盤。
中期妊娠時,由于胎盤分泌的大量孕激素使子宮肌肉弛緩,對宮縮劑不敏感,而且抑制體內(nèi)前列腺素的釋放,不易誘發(fā)宮縮,所以,引產(chǎn)時間較長,并發(fā)癥也較多。為此,當孕婦需要中止妊娠時,盡可能在妊娠3個月以內(nèi)解決,避楚中期引產(chǎn)。